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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日渐完善,股票、债券等多种不同形式的融资方式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融资方式还是银行贷款,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不够成熟,债券市场的规模只占资本市场的2%左右。而其中,银行市场债券又占有了相当大的比例,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国银行信贷和影子银行在内的间接融资占资本市场的比重已经升至90%。银行市场较债券市场承担了更多的风险,也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司重要外部融资来源的公司债券,近年来逐渐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公司债券不仅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的形式,也一定程度降低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因而受到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追捧。然而,由于我国公司债券产生的时间较晚,发展不够成熟,对债权人的保护机制没有十分完善。2014年,“11超日债”违约成为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上首例违约事件,给金融市场带来了重大震荡,人们也开始重视起公司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和对债权人的保护机制。企业能够通过上市交易获得更多发展机遇,获取更多拓展业务所需的资金,因此挂牌上市是所有企业的诉求。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数目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因此其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日渐提升。然而,上市交易给企业带来的不只是机遇,还带来了很多隐藏风险。假使企业在遭遇风险时没有合理应对,那么不仅会使企业本身遭受巨大创伤,还会使社会经济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必须要研究如何防控上市企业的融资风险,使得企业能够利用机会发展起来,而不是因遭遇风险而破产倒闭。目前来看,关于上市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大多站在宏观角度,几乎没有文献资料针对债券融资风险提供具体意见。本文将从微观上进行研究,以弥补这一欠缺。本文首先回顾了公司债务违约的相关概念以及风险控制方面的相关文献,其次本文对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制度背景和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最后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我国公募公司债市场上首例违约债券“11超日债”为例,分析企业在债券发行前后风险控制的做法中出现的问题,来探讨企业如何在发债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