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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迁移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流动人口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也是重要的经济发展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产业不断转型升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到3.76亿,其中3人以上成员在同城居住的流动家庭已经超过50%,人口的流动呈现出以“家庭”为单位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人口流动和迁移家庭化的特点愈加明显。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尤其是流动家庭的稳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人口的流动,一方面为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带来收入水平提升、生活条件改善、就业机会增加等诸多益处;另一方面,使得一些家庭成员离散,如家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留下少儿和老龄人,部分家庭男性外出女性驻守家庭。人口流动对传统家庭和婚姻造成冲击,增加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流动人口离婚率高等社会问题,提高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在中国流动人口家庭化的趋势日益显著的背景下,家庭化流动的实现程度并不高。并非所有家庭都实现举家流动,仍有许多流动人口处于与家庭成员异地分居的状态,他们或与配偶、子女或与父母等家庭成员长期异地分居;另外,进入城镇的流动家庭也遭遇了诸多挑战。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能丰富流动人口情感生活,填补情感空白,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增强流动人口城市融合度,促进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因此,本文主要聚焦于流动人口这一群体,从流动家庭的视角出发,对流动人口家庭化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在梳理已有理论和人口流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国家卫健委历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等相关数据。运用多层线性回归模型、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类Probit回归模型等定量分析方法,研究了中国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的影响因素、流动人口家庭化流动模式的影响因素以及家庭化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了宏观外部经济发展水平、住宅投资、政府干预、就业环境、居住环境、人口密度等因素对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的作用机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户主特征、家庭特征、经济特征、流动特征等四个方面的因素对流动人口家庭化模式的影响。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家庭化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把握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基本特征及影响因素,为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健全流动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流动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范例。论文主要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第一,经济因素对流动人口的家庭化流动有着显著影响。(1)经济发展水平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教育和就业机会较多、城市包容度较高,接纳流动人口的地区相对较多,这些因素促进了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2)住房投资是有效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化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家庭化流动人口的需求视角看,家庭化人口对住房的需求较高。而住房投资会有效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从而满足家庭化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3)政府财政收支显著的影响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财政收入越高表明财政自主度好,较好的财政自主度会提升区域生存环境,同时有利于提升流动人口经济因素的边际效应。因此,政府财政收入对流动人口的家庭化发挥促进作用。第二,城市公共资源及自然环境状况对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城市建设用地对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具有显著负向作用。虽然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较快,但是这种增长是粗放型的,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使得人口与土地城市化发展失衡,进而成为人口流动的阻力。小学生师比重对家庭化水平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丰富的教师资源和优质的教师有利于增加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机会和就学质量,因此教育资源对流动人口家庭化流动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三,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的影响因素具有显著的异质性。(1)从城乡来看,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住宅投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教育支出对农业户籍人口家庭化流动水平的影响相较于非农业户籍人口更显著,而教育资源(普通小学师生比、普通中学师生比)对于非农业户籍人口家庭化流动的影响相较于农业户籍人口更显著。(2)从省内省际来看,住宅投资、财政收入对省内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住宅投资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对省内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教育资源是满足流动家庭子女就学需求的重要因素,可以有效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宏观因素之一。(3)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家庭化水平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最为显著,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显著。建成区对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家庭化水平有促进作用,而对西部和东北地区具有抑制作用。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口流出严重,但城市建设用地趋于饱和,面积基数相对较大,人口与土地之间是非线性关系,人口与土地异速增长成了抑制流动人口家庭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第四,人口家庭化流动模式受多方面因素影响。(1)家庭人均支出对流动人口举家流动的决策有着抑制性作用,个体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对家庭化流动模式的作用显著不同。(2)住房类型对流动人口举家流动有显著正向影响,流动距离对举家流动有负向效应。省内跨市和跨县的流动人口选择举家流动的可能性均高于跨省流动者。流入区位选择方面西部和东北地区省内流动人口占比较高,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举家流动人口要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3)家庭特征对人口家庭化流动模式具有显著的影响。家庭老年抚养比和家庭代际数对家庭化人口举家流动有抑制作用。家庭的老年人口数以及代次数增加会加重家庭抚养负担。相对较高的家庭抚养负担会加重流动家庭生活成本,降低流动人口流入地的生活满意度,从而降低举家流动的意愿。(4)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对流动人口的举家流动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五,比较举家流动与非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其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也有一些差异性:(1)家庭化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较为强烈,其中举家流动人口中具有定居意愿占总人口的68.9%,非举家流动人口具有定居意愿的占比为68.7%。(2)举家流动与非举家流动的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等人口学因素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受流动时间和流动范围的影响也比较显著,对举家流动和非举家流动人口来说,流动时间越长定居意愿越强,流动距离越远定居意愿越低;从流动区域上看,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越强,其次是东北和中部地区;从城市类别看,超大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显著正向作用,表明超大城市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具有较强促进作用,流动人口更加偏好于超大城市;就业身份、职业特征、就业单位性质等就业特征等变量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3)举家流动与非举家流动的影响机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性别变量对举家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不显著,对非举家流动人口具有显著的影响。非举家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流动者定居意愿更强;户籍因素显著影响举家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对非举家流动人口影响不显著;农业户籍对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则是负向的,非农业户籍的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强于农业户口流动人口;从就业特征方面,职业类型对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相比非举家流动人口更显著,而单位性质对非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相比于举家流动人口更显著。第六,根据时间点的边际效应模型,发现受教育程度对举家流动人口和非举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推动作用显著且逐渐提升。超大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的推动作用明显减弱。住房选择方面,自购房、自建房和政府廉租房对两种模式流动人口的推动作用显著提升。医疗保险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边际效应从0.0598上升到0.0957,表明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健康保障越来越重要。另外,家庭未成年抚养比对举家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的推动作用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