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主题是从伦理学视角研究知识产权,论述知识产权的伦理基础,确立知识产权伦理的基本原则,考察和分析知识产权运行中的伦理内涵与伦理规范,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具体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并努力寻求解决知识产权伦理冲突的现实途径。知识产权之产生之日起,就倍受责难与非议。从来没有一种财产权如知识产权一样,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争论,人们对其态度褒贬不一。对知识产权的支持声与反对声此起彼伏,不相上下。在西方知识产权理论中,对知识产权进行伦理辩护,影响最为突出的理论主要有三种:一是劳动理论;二是人格理论;三是功利理论。三种理论均有其历史渊源及当代代表,它们各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证知识产权存在的正当性,而且每一种理论的优势与不足是同时并存的。劳动论立足于创造知识产品中的劳动,强调知识产权是对人的劳动权的保障;人格论立足于知识产品中所包含创造主体的人格,主张知识产权就是人格权;功利论立足于社会福利的增加与社会效率的提高,来论证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三种理论为知识产权的伦理辩护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勾勒出了基本的伦理框架。在它们的辩护中,公正原则和功利原则显现出来,而人道主义隐约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在一定的价值观与伦理观指导下建立的,反映了一定的价值观与伦理观,并且其有效运行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观,接受伦理的规范与约束。知识产权伦理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知识产权伦理关系与道德规范中的总体性、根本性的价值尺度,是引导和规定具体知识产权伦理规范和道德意识的一般准则,是认识和处理各种知识产权伦理问题的根本依据。知识产权伦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原则、公正原则、功利原则、人类整体原则。人道原则是知识产权伦理最基本的原则,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是知识产权制度伦理特质的总体规定。人道原则要求知识产权应保障人的自由与自主,尊重人的价值与人格尊严,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公正原则是知识产权伦理的基本原则,是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一种根本价值尺度和内在依据。公正原则包括三方面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获取的公正性;拥有知识产权的平等性;正当知识产权的不可侵犯性。功利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置与运行的全过程,它是知识产权制度安排及人们行为选择的根本目标。知识产权中功利原则包括最大福利原则、效用原则、高效率目标。整体原则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伦理依据与价值尺度,是衡量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否具有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整体原则要求以整体利益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应维护整体利益;尊重发展中国家设计知识产权制度的自主性;培养人类整体意识,促进知识产权的和谐发展。知识产权的运行包括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转让与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授予是知识产权运行的起点,也伦理问题最多的领域。知识产权授予的基本伦理规定就是公正。以创造性劳动获得知识产权是最公正的,而投资也是目前知识产权获得的正当途径,但投资获取知识产权的方式带来了知识产权伦理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科学劳动的异化。知识产权的使用与转让是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的使用中包含了众多伦理问题。知识产权使用伦理的主要规范有自主、无害、有利。知识产权转让伦理是知识产权转让中的一种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知识产权转让伦理规范主要有:自由、公平、有利最小受惠者利益。知识产权收益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项根本权利。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是知识产权伦理问题的焦点。知识产权收益应正当分配,应按照创造价值与获得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来分配。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中存在公平与效率的冲突,这种冲突的最终根源在于人存在的二重性。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中的效率追求必须以公平为前提。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应遵循以下伦理要求:知识产权人获得产权收益应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成正比;尊重差别原则,合理调整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维护穷人的最基本的生存发展权。科技的发展使知识产权不断扩张,许多新的智能成果被纳入到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知识产权的扩张给人类的道德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道德难题。如人体基因专利保护使人类的道德体系面临着新的挑战,它触及到人类的道德底线,甚至颠覆了人类已有的道德传统与基本信仰;药品专利保护使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版权垄断对信息自由权的腐蚀等等。这些道德难题使知识产权保护实践陷入重重伦理困境,甚至对知识产权本身的存在提出严重挑战。和谐是法所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目标。法律内在的道德冲突仅仅依靠法律本身是无法彻底解决的,我们必须寻找更高的更具有普适性的伦理精神来加以超越。我们必须贯彻中庸之道的精神,对知识产权进行适度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促使知识产权实现有利于人的存在与发展的伦理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