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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的研究,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如何让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的表达者——教师,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力,成为当前高职院校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丰富我国高等职业院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理论,有利于重新审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研究运用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以及调查法,从权力的内涵入手,剖析学术权力的特征,总结三种高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结构模式,即以学术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模式、以行政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模式以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均衡的权力结构模式,从而提出课程决策权、教职治理权、学生治理权和组织治理权等四类学术权力的表达形式。基于课程决策权、教职治理权、学生治理权和组织治理权的表达形式,分析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院校在学术权力表达上的差异,在定位高等职业院校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高职院校知识产生、教育目的、课程观以及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的分析,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的特殊性进行归纳。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培养目标不同、教育类型不同、教育内容不同和教学管理不同。为了进一步分析课程决策权、教职治理权、学生治理权和组织治理权的表达形式,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运用SPSS17.0中文版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对H学院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调查表”进行非参数检验分析,对H学院的组织结构以及学术权力的表达方式进行评价。在分析H高等职业院校案例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权力和学术自由权力有待进一步彰显,学术组织存在科层管理化的实践性困境,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了调整高等职业院校学术权力的分享策略、制约策略以及整合策略,以促进学术权力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