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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是20十世纪后半叶最重要的思潮之一。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对形而上学、结构主义与现象学等思想的批判以及他的让人难以捉摸的延异(differance)、替补(supplement)、原文字(archi-ecriture)等(非)概念震动了整个西方知识界。“解构”成为了人文学科之中的新关键词,而德里达本身开始被认为是最有创造力与影响力的二十世纪思想家之一。本文的目的在于分析和批评解构思想的伦理方面。德里达的早期思想主要考虑语言方面。在六十年代,德里达揭示了索绪尔的符号论与形而上学的关联,并批判了现象学的“朝向事情本身”和结构主义的“中心化”等思维方式。在那时候德里达认为,以“超验所指”为基础的形而上学到了某种顶峰,是文字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压迫下摆脱出来的时候了。因此,他声称“书本的终结和文字的开端”,并且通过以“去中心化”为目的的替补逻辑试图在解读文本的过程中取消伦理限制。本文的第一部分尝试证明,早期德里达的西方思想史观和他所批判的柏拉图主义实际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为了让某些重要文本的内容符合他的观点,德里达对思想史进行了简单处理。我的结论是,德里达的早期理论缺乏普遍性的根据,并且,与其本意背道而驰,它实际上发展了形而上学。在八十年代之后,德里达思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时候德里达开始直接思考政治、道德、伦理学、法学、神学、社会等问题。他当时的主要目的是找到一种不受形而上学支配的新伦理的可能性。在德里达看来,解构伦理能够避免传统逻辑所造成的暴力:避免所谓“最坏”的暴力的唯一方法是悖论,因为只有后者才可以保证对他者的包容与开放性。与德里达相反,本文认为伦理的前提是作为价值观的载体的语言以及确定而不同的立场的碰撞的可能性。解构伦理的局限性在于,它继承了德里达早期思想的核心观念,即词语的意思的不可确定性(延异)。既然延异是“永远的拖延”和“不可还原的差异”的结合,那么在延异的基础上所建立的“解构伦理学”无法解决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