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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峡工程的投产使用,其增值税收入在重庆和湖北间分配问题,特别是税收与税源不匹配的问题引起了广大专家学者的重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明确提出要公平税收负担,区域经济差距一直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江苏省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其内部也存在区域经济差距和税收负担不公的问题。本文围绕江苏省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这一核心问题,从税收与税源的关系角度界定研究对象并对相关的税收公平理论、税收竞争理论进行阐述。本文按照一定量税源对应一定量税收收入的原则,采用2003-2010年的相关数据,运用“平均含税量法”对江苏省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数额从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明确了江苏13市和三大区域税收转入(转出)数额和规模;运用“地区税收所占比重与经济量所占比重法”对各市和三大区域的税收与税源背离程度进行分析,找到背离度较高的地市和区域,运用“收入方差系数法”对江苏省整体的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程度进行测算,得出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的整体规律。基于对江苏省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情况的现实考察,本文从经济、制度和管理三方面入手试图找出成因。分税制改革后,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和汇总纳税制度造成了税收收入归属地与税源地不对应;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的“总部经济”加剧了制度因素造成的税负扭曲,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出口退税负担重引起增值税收入与税源背离;目前税务机关还未形成与汇总纳税制度配套的有效管理模式,加之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更易从管理方面加剧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背离。针对江苏省税收与税源背离造成的原因,结合国内国际经验,本文从税收和转移支付两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认为应当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分配,树立税源观,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并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