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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电子政务与政府改革辨证关系的深刻认识。正确理解电子政务与政府职能改革的辨证关系,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政府改革的核心是将“管理型”政府过渡为“管理服务型”,最终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和电子政务给我国既带来了机遇,又增加了风险,需要加强监管职能。我国政府改革不能照搬西方作法,直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而是应该先过渡为“管理服务型”政府,最终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三、建立“有限政府”,建议政府释放部分权利给中介社会组织。建议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中介组织,独立地承担起政府的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
四、建议在电子政务实施中引入市场运作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克服资金瓶颈。我国对电子政务的财政拨款有限,建议引入民营资金,突破资金瓶颈,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步伐,确保我国在新一轮世界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建立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和监理机制,电子政务建设要注重成本和效益。为了避免电子政务给政府带来更大的“寻租”和腐败机会,需建立监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有效利用有限资源,从需求出发,注重成本和效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