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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O·威尔逊(Edward Osborne Wilson,1929—)是当今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博物学家,是公认的“社会生物学之父”和“生物多样性之父”。1975年,威尔逊一发表了震撼整个西方科学界和思想界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标志着社会生物学的诞生。在《社会生物学》中,威尔逊将社会生物学定义为“一切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系统研究”,将群体生物学、动物行为学和进化理论等学科综合起来,解释社会性动物的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并且,在书的最后一章将社会生物学的理论也用于人类社会,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人性及其进化,从而开创了人类社会生物学。随后,在《论人性》(1978)、《基因、精神与文化》(1981,与查尔斯·拉姆斯登合著)、《普罗米修斯之火》(1983,与拉姆斯登合著)和《论契合:知识的统合》(1998)中,威尔逊发展了他的人类社会生物学思想,探索基因、精神、文化三种因素相互关联和协同进化的机制,并主张通过对人性深层结构的研究来重建社会科学的基础,从而架设一座由自然科学通往人文社会科学的桥梁。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甫一提出,就遭受到了激烈的争论,毁誉参半,充满了两极回响的声浪。这场争论一直延续到今天,可以说涉及的学科领域与争论的人数之多在20世纪的科学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自达尔文以来最激烈的一场进化论大论战。本文导言中,笔者详细地考察了这场社会生物学争论,并以此作为探讨和研究威尔逊社会生物学思想及其发展的背景。第一章,探讨动物社会生物学的基本原则、纲领和核心问题,以及威尔逊对创立社会生物学所作的努力和贡献;第二章,探讨威尔逊前期的人类社会生物学思想;第三章,探讨威尔逊后期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思想;第四章,对威尔逊的思想作出自己的评论、辩护和批判。总体而言,笔者对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思想多持正面、积极的看法。经过分析论证,笔者认为它并非生物(遗传)决定论,也不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而是一种研究社会行为的新的研究纲领,是一种理解人类本性的新视角,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揭示人类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及其相互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启发意义,也为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沟通与融合提供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