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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是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式之一。随着世界民主潮流的冲击,在我国一党执政的政治体制不可撼动的前提下,研究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中的民主问题,意义愈加显明而重要。本文力图在系统梳理现代主流民主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主流民主理论都共同强调的参与、利益、权利问题,尝试选取有效参与、利益表达、权利平等三个维度来审视和探究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的民主逻辑,即分别从这三个维度审视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中的民主政治理念、民主实现环节、民主实践现状及其对于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动作用,以及现存做法中与民主本质和发展趋向不甚相符的种种问题,继而尝试分别从这三个维度的角度提出对应的解决思路,以期逐步丰富和深化竞争性选任民主的理论内涵,促进竞争性选任民主的实践,对其是否能够发展成为真正具有普适意义的民主政治模式展开学术性探讨。本文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民主需要具备三个特质,也即本文分析所建构的三个维度:有效参与、利益表达、权利平等。首先,必须扩大和落实广大党员群众的有效参与,切实拓展群众的参与范围和层次。其次,必须坚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满足群众在干部选任方面利益表达诉求,使选拔出的领导干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再次,必须致力于群众民主权利的平等实现,以促进广大群众都能够有效地向政治体系输入自身的利益诉求。我们认为,这三个维度的内涵式发展和改革有助于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的民主建设。从实践来看,我国各地都围绕民主的发展方向,从有效参与、利益表达、权利平等三个维度对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进入十八大以后,我国全面深化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各个领域的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坚持从有效参与、利益表达、权利平等三个维度出发,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竞争性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任工作的民主建设,满足并保障群众权利及利益,对于形成德才兼备、清正廉洁、敢作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深具重大而长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