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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70年代传入欧洲,从90年代开始在亚洲国家得以发展。2006年以来,中国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实践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但与中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相比,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设进程相对迟缓。由于我国的法律体制、资本市场建设程度以及公司治理水平等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在我国当今制度环境下能否真正发挥其有效性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介绍国外股权激励机制发展经验以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展历程和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根据股权激励机制效应形成机理、基于信息经济学中的道德风险模型衡量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的标准,选择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实施股权激励的38个上市公司为样本,建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与经营绩效回归模型以及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股票价格回归模型,观察其2007年-2009年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效果,以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后,公司的经营绩效即净资产收益率ROE并没有显著的提升,个别公司甚至出现净资产收益率ROE不升反降的现象。第二,我国上市公司公司经营绩效与股票价格之间不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但是整体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1年后,股票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第三,综合来看,由于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产品及服务市场、公司治理以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制约和缺陷,我国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机制后,并没有实现激励对象努力提升公司价值以提高股票价格,从而最终实现股东提升公司价值与激励对象获得高报酬的共赢目的,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其效性水平还有待提高。最后本文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