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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政府咨询制度不同于一般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咨询制度,它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的选择,形成了庞大的组织体系和较为规范的运作机制,在香港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运用制度比较和功能分析的方法,在对回归前港英政府的咨询制度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咨询制度的转型与发展。 回归前的香港有一种独特的政府运作模式,即港督集权下的咨询政治。从港督的最高决策咨询机构行政局和立法咨询机构立法局,政府各部门的各种咨询委员会,到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和区议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政府咨询体系。港英政府建立这样庞大的咨询体系的根本目的是用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弥补其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之不足。这种做法在客观上产生了政治与行政双向建构、双重整合的效应:政治行政化和行政政治化。 港英政府在1980-90年代为从香港撤退做准备而进行的民主化改革,以及香港经济社会变迁和政治现代化的发展推动了回归后香港政府咨询组织的转型,形成了咨询政治与民主政治互动的格局。最主要表现为回归前作为咨询组织的立法局转变为回归后作为独立立法机构的立法会,以及行政会议按照“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要求进行重组。但是在转型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咨询制度难以承担行政与立法相互配合的角色,政府难以获得社会精英的稳定支持,市政局解散后区议会的职能难以适应地区事务发展的要求。 香港的政府咨询制度在回归后仍然有继续发展的必要性。一方面,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仍然不能发展完全意义的政党政治,以咨询体制为载体的“共识政治”仍有必要;另一方面,在一级政府体制下,香港没有地方代议机构,需要区域咨询组织反映民意。在将来实行“双普选”以后,香港的政府咨询制度发展趋势仍有赖于政党政治的发展程度,咨询体系本身需要有更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并且要协调好咨询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从协商政治的视角来看,香港的政府咨询体系可以成为发展协商政治的平台。以咨询体系为支撑的协商性民主与以竞争性选举为标志的竞争性民主并存是香港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