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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不断改革的大背景之下,高校教育收费在全国高校业已全面实施,“缴费”成为每个大学生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然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家庭的个别差异性,“缴费困难”也成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教育部2009年的统计调查发现,普通高校中有超过23%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超7%。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让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失学、辍学,社会各界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给与了关注,并出谋划策。在《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指出“各个主体,不管是国家、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或者学校都可以通过设立奖学金的方式,对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校在校学生以及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高校学生给予奖励。”、“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贫困学生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活动。对于那些经过调查核实,确定家庭经济状况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学杂费或提供贷学金。”各个高校都以此为依据,构建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助、贷、补、免”等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读问题。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城乡差异、贫富差距加大等,这些社会问题折射到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执行当中,使相关政策的执行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贫困生身份的认定因不同地域不同的生活标准而更加难以确定;一些原有的所谓奢侈品如通讯工具已经逐渐变为生活必需品;部分学生对贫困生资助的政策本身缺乏正确的认识等。这些新的问题是在我国社会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形成的一些新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应对直接关系到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效果。成都XX学院,作为一所国家高等教育学院,在日常学生管理过程中要完成大量的贫困生资助工作,该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完成贫困生的评定、申报、资助金发放、监督工作,工作开展基本顺利。但是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的面临着较大的压力,集中反映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材料可信度较低,评定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资助政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方面,因此,本文结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分析、研究,通过对成都XX学院的调研,分析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其中的原因,并根据外国的一些先进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