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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权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而建立的;支配和控制其他阶级和社会集团的政治力量、它以国家机器为物质载体,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治组织系统。国家政权历来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核心和关键。统治阶级的各项政策都是为维护国家政权稳定为其根本任务的,是各项政策最终追求的目标。我国的国家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实现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政治力量,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对剥削阶级的残余分子和敌对势力实行统治、对全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管理的政治组织系统。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与哲学、艺术、道德、科学等人类掌握世界的精神方式不同,宗教不仅是一种“观念上层建筑”与“体制上层建筑”,还是一种凝聚巨大现实潜能的社会力量。在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中,纷繁复杂的“民族—宗教”网络可以成为民族团结与进步的“粘结剂”,也可能是引起纷争或冲突的“导火索”。当前,国内外宗教交往密切,活动频繁,如何在宗教活动中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值得认真思考。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都十分重视我国的宗教和宗教问题,并且在历来的实践中,积极寻找和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宗教的实际情况,经过长期探索和积累、总结,最终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始终是围绕夺取国家政权和维护国家政权稳定而展开的。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发挥其引导、团结和吸收广大宗教组织和宗教群众支持革命、参加革命和为革命做贡献的积极作用,为夺取政权服务;在社会主义建设年代,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其巨大威力,积极引导、团结和吸收广大宗教组织和宗教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为维护国家政权稳定服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在国内,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显著增加;在国际上,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和频繁,也极易出现矛盾和摩擦,甚至冲突。特别在近年来,宗教(或者打着宗教幌子的伪宗教)在多个地方搞破坏活动,例如,“法轮功”邪教组织冲击党政机关,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到天安门去闹事。还有以达赖为首的“藏独”组织,打着宗教的旗号,勾结境内外的反动分子,在拉萨等地制造暴乱,在境外破坏和干扰奥运火炬的传递,并且企图把西藏同祖国分离出去等等。这些对我国的国家政权稳定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如何一如既往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值得研究。本文主要从分析和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历史演变着手,揭示这一政策的科学内涵,总结中国共产党制定宗教政策的经验和规律,进而依据这些经验和规律,不断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其继续发挥对国家政权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