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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只有广大农村真正实现小康水平,我国全面小康社会,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才具备全面的现实基础。正因为如此,在我国建设全面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正是因为如此,党中央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并且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战略目标。但是,在进行大量实地考察和文献搜索之后,笔者发现,新农村建设中最实质的根本保障——“生产发展”却缺少有效的运作机制。由此导致新农村建设并未缓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加大的趋势,甚至农村社会中土地抛荒、留守子女、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不断凸显。基于上述问题,如何使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当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义乌经验”入手,寻求义乌在“零资源”条件下取得巨大成就的内在动力制度,归结出“义乌经验”的精神实质是一种内向式的外向经济模式,即成功地构建了一种把外部资源进行点状集聚并为我所用的制度平台。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一现实经验的理论升华,总结一个可普遍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动力体系,进而通过这种本质相同但各具特色的动力体系的构建,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本文所归结的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体系包括市场拉动、一村一品、村缘人物、专业合作组织四个动力因素及其相互的叠加效应。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义乌及其周边农村的调研,本文选取了四个典型案例并就每一种动力要素对农村经济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制度分析,并阐述四种动力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本文认为,在市场的引擎作用下,农村社会中形成的特色产业—“一村一品”才能形成对农村经济起到长久的推动机制。与此同时,“一村一品”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村缘人物”的主体推动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助推力量。尤其重要的是在农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内在的动力机制并深化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形成农村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而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取得最终成功的制度保障。最后,结合对义乌周边农村的实地调研,本文总结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上述四个动力因素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简单阐述了本文的结论及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