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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是制约城市建设的重大难题。“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将大幅增长。按国际经验测算,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占到一国BDP的3-5%,按此标准,我国每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最少应在3000亿元到5000亿元左右,而这一水平近乎1999年全国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2-3倍,远远超过这几年全国城市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资金缺口如此巨大的情况下,继续沿用传统的融资模式,依靠政府财政、银行贷款等办法,难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因此,通过融资制度的创新,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将民间资本和外资通过银行信贷以外的渠道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既有利于银行系统风险的缓解,也有利于城市发展规划中项目的金融支持。
目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际常用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BOT、TOT、ABS等,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方式除了利用国际银行组织的间接融资之外,还有直接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以及通过在海外证券市场对外发行股票或债券来直接募集资金。与证券化直接融资相比,国际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成本相对较高,并且由于中国企业的国际信用水平并不太高,难以得到大量优惠贷款。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低息贷款又难以完全满足国内经济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开办企业是以牺牲所有权和经营权为前提的。并且,企业在海外发行股票或债券,不仅存在着对企业的信用评级的要求,而且由于中国企业赴香港或境外上市需要符合香港或境外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诸如信息披露方面需要符合国外或国际会计准则。一般的企业或项目由于信用、规模等方面的因素难以以上述融资方式获得国际资本。例如我国的企业在国际上的信用评级多数在BBB级以下,因而很多企业是难以进入高信用等级的证券市场的。再者,企业利用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方式筹集资金,需要承担较多的证券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资产评估费用等各种发行费用。此外,各地还采用BOT及融资租赁等方式利用外资。但是,BOT融资方式涉及外汇担保等方面的问题,以BOT方式利用外资还涉及政府的许可经营方式、期限等法律方面诸多因素,企业审批手续比较负责,从项目建议到项目签约时间也相应较长,且专家费用也比较高。
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特点就是周期长、投资大,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传统的建设项目融资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大量的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必须拓宽,国际上的现金融资模式值得学习和借鉴。传统的融资方式以及BOT、TOT等新型融资方式又而临众多限制,而ABS融资方式就避免了上述所有的缺陷,它于70年代末在美国产生,90年代开始迅速向全球扩展,它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近年来世界项目融资领域的重大创新之一,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多的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内需的有效手段。它既可以把沉淀的资产变为可流动的资产,实现套现,又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ABS融资方式的观念及其运作方式的推广与运用,将有助于商业银行不良债券的化解、国企存量资产的盘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及其他各种应收款的套现。
ABS融资一般是指除了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以外的各种资产担保债券。这种融资方式是以资产的收益作为担保,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资产必须能够带来一定的现金收益流,并且有一定的信用质量。ABS融资主要适用于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如房地产的未来租金收入、信用卡应收款、收费公路等。与传容的融资方式不同的是,ABS发行债券的依据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某一部分资产的未来收入能力,而非企业自身的资信能力。原则上,投资项目所附的资产只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带来稳定可靠的现金收入,都可以进行ABS融资雎<[2]>。
ABS作为一项有效的新型融资方式,在我国同样具有远大的应用前景。ABS融资方式摆脱了信用评级的限制。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必须获得国际认可的几家评级机构实际上控制着世界各国进入国际高档证券市场的入场券。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一直被西方国家认为存在较大的国家政治风险,再加上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因素,因此,使得我国的国家主权信用评级一直不高。我国的国家主权被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授予的信用等级为BBB+,被标准普尔公司授予的信用等级为BBB。按照信用评级理论,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等级不应高于所在国主权的信用等级。这样,目前我国企业直接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十分困难。而ABS融资方式通过信用担保和信用增级计划,使我国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成为可能。我国大量优质的投资项目,为引进ABS融资方式提供了物质基础。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使我国经济具有强大的投资价值和市场潜力。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量的收入稳定、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不断涌现,这些优质的投资项目是ABS融资对象的理想选择。 ABS融资方式是目前国际资本市场出现的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融资方式,在国际上已成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内需的有效手段。根据我国国情,经济发展现状,利用ABS融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途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建立运作与管理机构,选准项目,规范运作,以利于ABS融资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筹资中尽快推广与运用。因此,研究项目融资模式在中国的应用,特别是基础设施建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采用资产证券化的跨国运作,成功实现了珠海高速公路、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ABS融资。这些项目融资采用跨国证券化是因为资金来源、制度建设、技术、环境等的制约因素,而今天的中国内资非常充裕,不再需要利用外资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本文介绍了ABS的跨国运作的基本原理及流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应用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和障碍,并根据当前的限制因素提出了适用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的ABS融资模式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探讨目前中国应如何利用内资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实现ABS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