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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作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在我国的投资实践中已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股权投资中的一种常用工具。但即使如此,监管方和法律环境对对赌协议仍持相对保守的态度。本文以对赌协议是否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为研究视角,结合新三板企业的对赌数据,浅析对赌协议在我国发展的现状以及产生的现实意义。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对赌协议的研究视角从典型的案例分析转移到样本分析上来,使研究结论更具普遍性。本文在第1章、第2章中,描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并对对赌协议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第3章总结分析了已有的国内外文献,并为文章的实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4章、第5章作为本文的重点章节,分别采用统计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描述了新三板企业参与对赌的具体情形,回答了本文的核心问题,即签订对赌协议是否会影响企业绩效。第4章的统计研究表明,对赌协议在我国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不同企业在对赌标的、补偿方式上的选择各不相同,而对赌结果并不尽人意,获得成功的企业并未过半。第5章采用了OLS和PSM两种计量工具,比较了对赌企业与非对赌企业的绩效,结果表明对赌协议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且系数为负;但在限定投资方具有VC背景后,系数为正。文章还进一步比较了不同补偿方式对对赌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股权型补偿方式对企业绩效更为有利。新三板上的经验数据表明,对赌协议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如今,签订对赌协议的主体也不再局限于私募股权投资者,越来越多的投资方与融资方也开始认同对赌这一投资手段。因此,监管方与法律制定者应对该投资手段进行适当的规范、引导,而不是一味回避,依靠已有法律法规的延伸对投资中的争议进行事后解决。本文第6章则针对这一现象阐述了现有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第7章则对文章的内容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