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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公共危机已经进入高发期,危机破坏性加强,复杂性增大,对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危机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适时、正确的决策至关重要,政府危机决策模式的转变能否跟上危机转变的节奏、速度和势头,对危机治理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危机治理难度的加大,现代危机治理日益趋向联合行动,仅仅依靠政府单独的力量已无法有效应对危机,要将危机治理向深度推进,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就成为中国公共危机决策的应然选择。要应对现代危机演变的新趋向和危机治理的新诉求,政府危机决策就必须在确保效率的基础上,创新传统危机治理的集权决策体制,实现多元参与下的危机决策,以实现对传统指挥部“高度集权、单打独斗”决策体制的超越。要实现公共危机的多中心治理,核心就是消除决策的组织体制与制度障碍,重新设计和构建危机决策的新型结构关系。
要提高我国政府公共危机决策效能,创新与完善危机决策体制,就要从多中心理论角度出发,大力发挥非政府组织、大众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独特优势,着力解决在当前危机决策体制下,多元参与主体在危机意识、权责分配、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并针对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进行改进,明确政府在危机决策体制中应有的角色定位,进而在确保快速、高效原则的前提下,分别从法律制度、组织结构、协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多中心危机决策体制进行制度化的设计与安排,通过构建能激励多元参与主体与政府良性互动且带有基础性的制度与机制,吸纳与整合社会资源,以提高政府危机决策系统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