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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价值观是媒体对报道事件的价值实质、构成和标准的认识,是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组织,在组织报道、传播新闻时,对其报道对象的意义、重要性,和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评价与看法。媒体价值观对新闻事实有着判断作用,对媒体的活动具有规范、激励作用,对社会具有设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舆论、教化、协调解决社会利益群体矛盾的作用。但是,在当今的新闻报道中,媒体价值观发生了严重的偏移。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闻媒体过分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侵害了社会利益。二是媒体对报道对象的价值评价不当,包括是非不清、美丑不辨、刻板印象等。本文着重从经济和文化两个方面,分析媒体价值观产生偏移的原因。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商业的功利至上、作风浮躁等不良风气影响着媒体的价值评价。此外,与各国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传入我国,对当代西方文化体系中消费文化和个人主义的过度推崇也深刻影响着媒体的价值观念。当然,扎根于本土文化的媒体免不了要受到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而某些观念显然已经不适应当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如长期人治社会形态下形成的淡薄的法制观念和封建社会对妇女进行心理和生理压制的贞节观等。媒体价值观的偏移必然对整个社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对媒体自身来说是新闻失实,于受众来说是误导。从媒体价值观偏移的现状和后果来看,媒体重构自身的价值观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媒体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属性特征决定了媒体价值观的重构不能偏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闻规律和新闻规范的要求,应该在党性原则、新闻真实性原则和弘扬传统之精华原则下重构媒体的价值观。具体而言,应从当前媒体价值观偏移现状出发,有针对性、有目的地纠正、调整和完善各项价值观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从传统的集体主义、新闻规律要求的真实观、新闻规范要求的公正观和责任观,还有媒体的审美观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等方面对媒体价值观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