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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第一批判的“先验方法论”的第三章即“纯粹理性的建筑术”中指出,经验知识具有出自理性本性的合目的性要求,即知识的系统统一性,在此,杂多知识按照一个理念而获得先天规定下的那种系统统一性,这种根据理性的目的先天地提出来的目标被叫做“建筑术的统一性”,这是一条完全属于理性自身的先验道路;与之相反,判断力完全能够以反思的方式经验性地追溯这种知识的系统统一——康德称之为“技术性的统一性”,它不是按照理念,而是按照大自然偶然显露并被我们捕捉到的“意图”而勾画出来的,由此开辟出了一条通向第三批判的道路。第三批判的第一导言就直接承接了这条关于“技术性”运思的道路,反思性判断力能够先天地把它用作反思的手段,以处理自然中的特殊经验对象,而反思性判断力所遵循的却是源于自身的合目的性原理,现在纷繁复杂的自然对象由于判断力的技术性反思而获得了合目的性的统一,目的论原则足以运用于整个大自然而将其作为一个“目的的系统”。从判断力的反思功能在第一批判中的首次预演,到自身反思判断能力的充分展露,判断力进入到人类理性诸认识能力的深层次运作关系,“纯粹判断力批判”即名出于此,或者说,反思性判断力就此应运而生。知性以及理性概念拥有自己的领地,而判断力却不曾占有任何领地,只是为了“学理的探究”而深入到自身的自然合目的性原理,因为它在这种意义上具有完全的自发性,是居于主体之各种“自律”能力之间或者之上的“再自律”,这种居间品格使其成为知性与理性的中介。源出于判断力自身的自然合目的性原理,一方面使我们在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运作和协调一致中获得了极大的愉悦,先行于纯粹知性能力而将自然看作是适合于(即合目的于)我们的认识能力,判断力由此于想象力与知性的运作中强化了主体的自主性能力,使得自然概念向自由概念的过渡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合目的性原理在关于有机物的逻辑运用中又进一步沟通着知性与理性的关系。此外,合目的性概念在哲学上的规范性意蕴也是康德言犹未尽的话题,它启发出一套除伦理学之外的一般性规范话语:从某物“是其所是”到“是其应该之所是”的评断。抛开目的论本身,规范性问题是引发后世哲学家以及西方当代学者热烈讨论自然合目的性概念的重要原因。康德对于自然目的之物的解说构成了目的论论证的核心,经验性自然中的目的之物是康德经过层层剥离、排除掉客观形式的合目的性、客观质料的外在合目的性之后的唯一剩余,并且因自组织特性而最终将目的论建基于有机物之上,因此自然目的概念就是康德目的论证明的最集中表达;由此带来的目的论原则又使我们有权将此前被排除的外在目的重新纳入到作为目的的整体自然中。然而,自然目的概念中固有的二元意涵使其随时面临支离破碎的危险,康德不得不以直观知性作为参照并诉诸我们人类推论知性的特性,最后又使用机械论与目的论之间二律背反的形式来消除自然目的概念中的含糊与歧义,强调了人类有限理性的特征,这构成康德批判哲学的根基。作为自然的经验认识对象背后的超感官之物(或者说物自体)以及作为道德实践能力之保证的自由概念,二者协调统一的根据就在于判断力;既然纯粹主观的合目的性给这种统一性创造了可能性的条件,而就客观合目的性而言的自然目的论使自然背后的超感性基底成为人类理性之思的对象,现实经验中被给予的自然目的之物触发了判断力之于知性与理性的运作机制,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才可以有根据地谈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过渡和沟通。于是,以目的论的方式谈论超感性存在就把它分别与前两大批判中的超感官之物、实践自由概念完整地统一起来。海德格尔甚至把康德目的论理解为理性对于体系哲学的内在要求,“这种体系并不是从经验中引出,反之倒是为经验而立起的”,或许可以看作是海德格尔对于康德以目的概念统一前两大批判之努力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