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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种类之一,但证人出庭作证率低已成为困扰我国司法机关办案的难题之一。刑事远程视频作证是一种利用现代多媒体传输技术的新型作证方式,是指证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实际到庭作证时,通过视频远程连线庭审现场接受质证,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实现、促进案件事实准确认定的一种作证方式。按照证人与审判法庭是否分处不同国家可将远程视频作证分为国内远程视频作证和跨国远程视频作证。本文将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刑事诉讼中远程视频作证制度进行研究,将先论述远程视频作证的界定与正当性,再分析国内远程视频作证与跨国远程视频作证的异同,最后立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对国内远程视频作证与跨国远程视频作证在我国的运用与完善作出论述。具体言之,本文内容如下:第一章对刑事远程视频作证制度做出概述。首先对刑事远程视频作证做出简单定义,其次论述了刑事远程视频作证的存在与适用具有正当性。在证人出庭作证困难的特殊情况下,远程视频作证以实时视频的方式实现“虚拟出庭”,保障了被告人的质证权,能有效弥补书面证言的不足,获得了普遍认可。但在直接言词原则要求下,出庭作证应为首选方式,与其相比,远程视频作证在效果上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其仅是证人出庭作证的一种替代性手段,在适用上也具有次位性。第二章介绍了刑事远程视频作证的两种类型:国内远程视频作证和跨国远程视频作证,辅以举例的方式对两种类型做出定义和价值分析。之后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分析了二者的共性与差异,共性主要有都具有补充性、对技术有较高要求、都具有双向性等。差异主要为跨国远程视频作证具有跨国性特点、需要面对尊重司法主权、法律规定不同带来的证人权利保障差异等问题。第三章介绍国内远程视频作证制度在我国的运用与完善。该制度在我国的应用尚处初始阶段,只在《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有粗疏规定。实践中,出现了作证地点随意、使用一般商用软件等恣意性问题。根据这些问题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应当从启动程序、身份核验、作证地点与工具、证人保护等方面加以完善。第四章介绍跨国远程视频作证制度在我国的运用与完善。在立法上,联合国两个公约和我国与个别国家签订的司法互助协议中对跨国远程视频作证做出笼统规定,缺乏有具体指导性的规定。目前在我国的相关实践经验也不多。跨国远程视频作证因牵涉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实际上更为复杂,应尽量减少具体程序的设置,以个案判断来推动实际开展,尽力在尊重主权和提高作证实效之间取得平衡。本文在该部分提出我国今后开展跨国远程视频作证需遵循尊重主权和双重权利保障两大基本原则,并就适用程序、是否应获取证人同意、伪证追究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