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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是在93版基础上做的局部修订,至今已有十几年的时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已发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老龄化、入学难、看病难等社会问题越来越凸显。受市场利益的驱动,经营性、盈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市场配置即可满足需要,而教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往往容易受到忽视,甚至被侵占,所以要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及时跟进调整。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差异很大,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状况、城市气候特征、居民的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需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与本城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现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执行地域性广,针对作用还不是很明显,许多配建项目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思想,制定地方性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保障城镇居民的公共利益,是目前最为急迫的任务。本论文基于沈阳地域特色,提出7大类26小类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体系。重点加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刚性控制,研究特殊群体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幼儿、老年等薄弱环节,突出公共服务设施级别划分与行政管理主体挂钩的设置方式,突出公共服务设施按服务人口规模合理均衡设置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沈阳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和管理审批工作奠定了基础。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绪论。该部分作为文章的基础研究,对选题的背景、意义及目的做了基本阐述,并针对论文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具体释义,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写作的切入点,以及论文研究的对象、方法和框架,为下文作铺垫。第二部分(包括第2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标与地方需求的矛盾。全面分析国内相关城市标准制定的过程,通过分级方法、分类方法和控制指标体系的比较,找寻配置标准发展的趋势和特征。通过影响因素分析,结合沈阳市自身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特点和问题,提出本论文重点研究的方向。第三部分(包括第3章),立足沈阳市中心城区,以六普人口数据及空间分布情况为基础,进行大数据分析,根据不同城区的特点,从设施体系、服务人口、设施的分类、规模、服务半径、使用频率和人口、经济、管理体系、用地规模、空间位置、交通可达性、环境条件等多个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横向比较分析同类型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建立实态调研模型,确定本研究的分类标准和分级标准。第四部分(包括第4、5章),第4章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管理及商业专项设施方面提出针对性指标体系,使其符合沈阳市地方发展建设的特点。第5章总结文章的研究成果及局限于不足,以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