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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eferential Treatment S&D)是世界贸易组织各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一种优惠待遇,它源于关贸总协定,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其基本含义是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背离各协定所规定的一般义务而享有较优惠的待遇,它以成为世贸组织处理与发展中国家问题时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特殊和差别待遇还存在着优惠幅度不大,不够具体明确等局限性。因此,加强对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目前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研究,仍未超越对规则的介绍和诠释阶段。对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研究主要是侧重于对某个具体协议中特殊和差别待遇分析和介绍,没有将不同协议中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也没有把特殊和差别待遇放到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因此: 在写作思路上,本文试图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出发,以发展中国家和多边贸易体制关系为切入点,把WTO协议中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 在文章结构上,本文共分为五部分,每一部分具体分析了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某一个问题。 在文章的内容方面,本文试图对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形成、发展和变化,存在依据,法理基础,缺陷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和中国利用特殊和差别待遇的问题作一定的分析、考察和研究。 在引言中,本文给出了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定义,并指出特殊和差别待遇是世界组织处理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介绍了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情况。首先文章指出特殊和差别待遇在GATT的地位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在第18条被引入GATT时,特殊和差别待遇处于它的雏形阶段,这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仅仅是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的例外而存在的。随着发展中国家要求给予公平待遇的呼声高涨,GATT第四部分被引入多边贸易体制,第四部分的修订表明特殊和差别待遇具有一定的法律上的灵活性,即发展中国家被赋予履行义务上的灵活性。东京回合授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