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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进程中,跨境电商行业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国家也为鼓励其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利政策,但在具体实施环节仍然有不少商家出现了偷逃税的现象,其主要原因也是在税收问题上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由于出台此次税收新政之前,一直以行邮税的形式进行征收,导致了与国内传统贸易行业的税收不公现象日益突显。国家为了营造公平、健康的经济环境,针对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进行了相应的税收调整。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出台之后,的确给消费者、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利好,但在税收新政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相应的不足之处。首先,此次税收新政的出台突显了税收开征的不确定性;其次,由于部门衔接不到位,执行细则不完善,导致实施过程难以把控;最后,增加了海关相应的监管风险,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涉及到的国际税收问题。因此,总结以深圳为例的跨境B2C电商经营状况,分析跨境B2C电商税收新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论文第一部分从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界定开始入手。首先,通过介绍跨境电商的内涵,并总结分析跨境电商五大类模式的基本不同,使得更能清晰的了解跨境电商B2C模式的基本运营模式;其次,归纳总结跨境B2C电商税收新政出台的依据,以及对税收新政出台前后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论文第二部分主要针对我国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进行实证分析。以深圳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为例,在相关税收新政出台之后,通过研究几家大型的跨境B2C电商实际运营状况,以及相关税收监管部门的执行情况,分析出相关税收新政在实施中的不足之处。论文第三部分主要针对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进行分析,分别从两个方面开展。第一方面是分析出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进步之处,这样能为相关的执行部门和跨境电商行业更好地在实践中落实指明具体的方向;另一方面是通过理论和实践分析出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不足之处。论文第四部分主要提出跨境B2C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完善建议。第一,通过加快跨境电商税收立法进程以及优化执行细则完善税收制度本身;第二,构建纳税信用体系,提高信息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纳税信用环境与信息化监管环境;第三,强化与支付平台合作,对跨境电商平台进行实时监控,改善税收管辖中交易地点及信息确定难的问题;第四,积极应对税收新政导致向行邮渠道转移的新情况,有效减少海关行邮监管风险;第五,强化国际税收协作,签署互利共赢的国际税收协定,有效处理国际避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