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狱、公安执行刑罚相对应、相配合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预示着社区矫正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伴随着发展,脱管、漏管、管而未矫等问题可能会随之发生,错误适用、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等情形不免也会出现。因此,如何更好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是目前检察监督工作的新课题。本文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出发,阐释了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进行实证研究的必要性。通过对概念、特征、目的、价值、法律根据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并结合对检察监督与司法办案之间关系的分析,明确了实证研究的重点,即社区矫正检察机构、检察制度、检察队伍的建设情况,以及监督手段、办案工作的运行现状。考虑到社区服刑人员规模及检察机构规模,本文选取了较有代表性的J市作为研究对象,运用调查法、参与式观察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J市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实证分析,由此发现了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监督流于形式、手段刚性不足、监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以及通过对影响问题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本文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一是以内设机构改革、员额制检察官改革、书记员招录改革为契机完善检察监督体制;二是建立人民监督员机制、预警监督机制、综合治理考评机制、内外协作制约机制;三是拓宽线索渠道,加强司法办案;四是推进智慧检察和信息化建设;五是将公益诉讼纳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六是加强立法,规范检察监督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