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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制度指公司职工持有其所在公司的股份,并据此参与企业管理、监督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一种产权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产权制度安排,职工持股制度在激励员工、提升企业效率、缓解劳资矛盾、解决公司制固有的委托—代理冲突等方面都表现出制度的优越性,已经逐渐成为世界企业改革的一种趋势。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就开始了职工持股的探索,但由于缺乏效力层次较高的统一法律规范,再加上职工持股复杂性和地域性特点,我国职工持股的实践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现状,着重分析了在我国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借鉴外国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职工持股法律制度的建议。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语。正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分析了职工持股制度的法理基础及制度价值,探讨了我国推行职工持股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通过对职工持股制度的历史考察,总结了西方四国职工持股的具体实践,客观地评价了职工持股制度的规律性内容,归纳出各国的职工持股实践对完善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启示。 第三部分:简要回顾了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三个阶段,结合我国职工持股的实践,概括分析了我国内部职工股及职工持股会持股两种主要形式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的职工持股制度,首先需要从观念入手,通过人力资本理念的引入,构建起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石。而建立人力产权法律制度,不仅为职工持股制度奠定了法理论基础,也是我国法律体系完善的一个方向。 关于我国参与持股职工的范围以及职工持股制度的适用范围,本文通过具体分析提出公司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下理性的法人,应当能够根据自身条件作出选择。 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规制应当吸收综合立法和单一立法、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长处,根据法律的强制规定和公司自治的关系确定相关内容,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从人力资本理念出发,充分发挥职工持股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