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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古时代起,“城”的军事功用便在人群聚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中国两千年来的帝制传统中,“城”还带有重要的政治色彩。虽然“城”在制度上并不作为独立的行政单位存在,也没有专事管理的机构,但“城”的政治意义一直是其存在与被认可的最主要特征,这种特征又直观的体现在了其外部的城垣上。清季以前,各级治所基本都筑有城垣,而修筑城垣的行为本身,亦往往预示着该地区行政地位的提升。可以说,一座筑有城垣,具有一定军事和政治功能的“城”才真正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也是中国城市有别于他处城市的最重要方面。而这样一座“城”又是首先与“防”相联系的。在近代市政机构建立以前,一座生齿日繁的“城”如何存在与运作,这是本文关心的问题。而要解答这个问题,就需对明清时期的城市作一细致的个案研究。从城防(包括内防与外防,往往界线模糊)入手,并考量其本后的军事与政治因素,是笔者的第一步工作。通过讨论明清华南地区政治与军事中心广州的城防——包括固态的城墙、城门、护城河,相对稳定的驻军,巡司的设置,以及背后流动的军事、政治制度与活动着的官、军、兵、绅、民的角色,联系该区域的社会变迁,本文试图对广州“城”相对实态的样貌进行最为初步的还原,并尝试对上述问题提供一些可咨思考的角度。大体上说,在明清时期重大的制度及区域社会变迁下,与城防相关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多少呈现出一些相类似的因素。比如军事体系与州县民政体系的配合,以及这两个体系外其他因素的加入等,由此呈现出头绪纷繁的样态。明代体现为卫所、弓兵、中后期开始产生的民壮、打手、快手、总甲及各种民间武装的配合,清代则有八旗、绿营、弓兵/民壮、捕快、保甲、街坊组织、后期的雇勇、团练等的合作。而这样一种军队对城市之“管理”的参与,以及多种力量配合的机制,或许就是帝制时代中国之“城”的一些特点。随着近代西方因素的进入,与城防相关的各种事务为警察取代。在新旧制度勾连,社会剧烈变迁的景象之下,伴随着内防与外防的分开与军、警的日渐分离,警察的设置也成为了中国城市在西潮下“市政化”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