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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员工凝聚力;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的收入,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增强员工的工作投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日常工作的效率;通过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将获取公司股份,参与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这将改善公司治理水平,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我国的员工持股计划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发展历经一路坎坷。在美国,推行的员工持股计划与退休计划结合,是一种福利计划。然而,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也是一种员工激励方式,与高管的股权激励一样,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现代公司不仅仅要求适用于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还要求普通员工的激励方式。普通员工的收入主要是固定的工资及绩效奖金等,受制于考核人员的主观因素和考核制度设计缺陷的客观因素影响,其激励效果并不理想。面对激励的市场竞争,现代公司不仅要求具备卓越工作的能力管理层和骨干员工,而且要求普通员工受过良好教育、对公司有信心、愿意与公司共成长。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普通员工的激励方式,可以吸引员工加入公司,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此外,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存在成本,其收益一部分取决于未来的股价。作为理性人和利益相关者,董监高和普通员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存在通过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调节各期利润的动机,以使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时,向市场传递正向信号,提高出售时的股价,获取更大收益。目前,学术界的理论分析主要集中在制度、动因等方面,对基于《指导意见》的实证分析比较少见。因此,本文采用2014年6月20日之后非金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数据,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其对公司业绩影响。通过建立随机效应模型,本文发现:1.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存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行为;2.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对非金融上市公司剔除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后的真实业绩产生了正向影响,具有激励效应。基于这两点发现,本文提出以下五点建议:1.完善会计制度;2.建立健全外部审计市场;3.合理员工持股计划设计;4.完善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法律;5.规范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