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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公里建设突飞猛进,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我国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这必然引发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行人的交通违规行为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按发生事故原因分析,行人违法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占15%,由于行人没有安全保护装置,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其致残致死率极高,后果不堪设想。对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行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是我们将来交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提高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根据计划行为理论,行人做出交通违规行为,是由很多因素造成的,在客观上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管理工作做的不足等,主观上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等,但总的来说,当行人做出违规行为时,都必须经过主观意识判断,在主观意识的判断过程中,行人对违规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态度是指个人对于做出交通违规行为的正面的或负面的评价;主观规范是指行人对于是否采取交通违规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知觉行为控制是指行人感知到的做出交通违规行为难易的程度。知觉行为控制反映行人过去的交通经验和做出交通违规行为预期的阻碍,当行人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机会越多、所预期的阻碍越少,则对行为的知觉行为控制就越强。行人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认为来往的车辆不敢撞行人,或者做出交通违规行为会为他们节省时间、节省力气,自己完全有能力在车辆的缝隙中穿越等都会加大知觉行为控制对违规行为的影响力。行人对违规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它们对行人做出交通违规行为的影响系数是不同的,找出影响系数的大小,我们才可以有的放矢地做好将来的交通安全工作,对交通事故起到预防的作用。本论文采用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行人交通违规行为标准量表,对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专访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然后对调查数据运用SPSS16.0软件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运用软件Amos7.0建立结构模型,对模拟进行拟合分析,得出违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影响系数,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在交通设施建设、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教育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