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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开发建设的载体,也是保护耕地资源、保证粮食安全、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面临深刻的改革和变化,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信息化速度加快,各项社会经济事业蓬勃发展,但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却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等农业用地保护形势严峻,需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规划和结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能力仍需增强,土地监管制度亟待创新,因此实施有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得尤为重要。而资源环境承载力则是体现区域资源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的重要标准,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约束下实施有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下实施有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了人、土地和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理论和成果的基础上,首先结合峡江县自身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区域特色,采用TOPSIS数学模型,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峡江县各乡镇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其次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相关理论和评价方法研究成果的总结分析,结合本研究区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的可获取性,构建峡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德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相结合来确定指标权重,仍运用TOPSIS数学模型对峡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最后将峡江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有机结合,通过耦合协调关系评价,获知各乡镇的耦合协调水平:耦合协调度最大值是金坪民族乡的0.5686,最小值是罗田镇的0.3521,差值为0.2165,差异较大;根据X(资源环境承载力指数)与Y(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数)的关系,得出峡江县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高度协调资源环境滞后型、中度协调资源环境滞后型和中度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滞后型。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1)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核心,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及规划工程;(2)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为指引,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3)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协调度为参考,加强未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转变经济增长发展方式,树立绿色经济的发展观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