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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世纪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大明王朝正处在此时期内。本文以14世纪中期至16世纪中期(洪武元年~嘉靖四十五年)为时间段,重点论析明代政府地方管理中的“事件”及其发展趋势,将关注的视角放在地处西南的夔州府,以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史”为“综合的范式”来建构文章的框架。行文以川东的夔州府为代表,论述明前期地方政区建构的反复整合,此一过程涉及到地方的辖区范围、户口数目、地方治安等多重因素,以及与之相关的地方官职的设置问题;在经济方面,以人口土地、税粮分配、京料供应、力差折银四大项为主,探讨赋役征收在地方政府运作中的重要地位;地方文化与风教层面,关注中央如何将其隐形权力之手“自上而下”的伸入地方,无处不在的影响着民众的生活。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明代地方政区的建构,以夔州府辖区十二县、乡里、保甲组织为重点,以明初至正德、嘉靖年间为时间段,将基层政区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作为一个整体的部分进行研究,期间涉及府县政区的整合、职官设置(府、县与属州)、乡治的“空间”三部分,为了更具体的突出县一级的地方,重点以云阳县为个案,通过对其官吏设置(特别是县丞一职)的解析,以及应对流民问题(明中期)而设立的保甲制度,反映出明代地方统治的灵活措置。第二,夔州府的赋役,追溯明代四川地区的田亩、人口数目,通过对夔州府里甲的分析,估算出当时的户口数目,其中以云阳县为个案,将其户口与田亩进行比较,得出云阳县“人多户少”、“人多田少”的结论。文章还涉及云阳境内的井盐业,突出盐业生产在吸引地方剩余劳动力,缓解人地矛盾中的作用。第三,夔州府的文化风教,以府县的学校建设、礼仪规范、书籍颁赐、地方祭祀为重点,其中教育机构又涉及到官方主导与民间自主创办之区别,特别是书院的创设性质更是复杂;书籍一节中,围绕朝廷“钦颁书籍”(云阳县),考察国家在地方教育中的地位;地方风教中,突出贞妇、孝子示范效应,以及民间祭祀的作用。中国传统史学注重“由上到下”的研究,重视中央的制度建设及其对地方的统一化管理。通过对明代方志文本的解读,行文突破传统中央—地方的“单线权力”认识模式,将关注的视角切入地方,从地方的施政效果观察“自下而上”的权力运作,体现明代地方管理中的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