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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金融安全变得越来越重要。国际化的金融环境中,世界金融市场不安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构建一个有效稳定的金融市场极其重要。与此同时,如何保障权利人的根本利益也更加重要。存款保险制度处于金融领域重要范畴。每个国家都在寻找金融市场安全有序的发展途径。我国也不例外。为了规制金融风险,找到适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式,在2015年末,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应运而生,这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开端。《存款保险条例》在保护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不法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在帮助金融改革等方面发挥着强大作用。维护金融安全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首先是保持稳定的金融市场秩序,更重要的一点是维护存款人的根本利益。这就表明,在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脚步不能被拖延。无数的实践经验表明,中国想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必须要吸收借鉴外国经验,并且在我国进行反复试验。外国成功的经验,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提供了范例。最先提倡实施制度化的存款保险法律的国家是美国。因为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的先进性,所以一直以来美国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方面都是其他国家模仿的榜样。韩国和日本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方面,也逐渐的在发展中。两国存款保险具体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上具有许多独特之处,对于很多细节都进行了合理的设计。以美国,韩国和日本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为范本。本文分析和梳理了三个国家制度的共同性和先进性,与中国制度进行比较,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完善建议。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在不同层面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问题展开阐述:第一部分:绪论。本节重点阐明了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研究的理论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相关的文献评述等。第二部分:基础理论。本节主要是存款保险制度概述。主要说明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特征、属性等相关基础理论,此外还有存款保险制度的适用范畴以及建立该制度的必然性。对于投资者来说,充分的保护了其合理利益,维护着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谐发展。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域外几个国家的存款保险管理制度。论述中笔者选择了美国、韩国和日本为代表,探究了这些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和渊源,结合别国在实践中积累的客观经验,剖析了中国的历史背景和客观环境,指出在我国想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反思的突出难题和优势所在。第四部分内容是在现阶段我国既存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阐明了 2015年我国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中的详细规定,其次介绍了目前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完善,运行方式不明确,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配套制度,以及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等内容。第五部分主要根据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首先,在完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增大存款保险的覆盖维度,扩大存款保险资金收集方式,从更多源头扩大资金来源。实行更加准确的差别保险费率制度。其次,在管理机构方面,构建一个专业的负责管理的存款保险委员会,力求完善此机构的职能,确定职能分工。第三,在构建存款保险的制度体系中,应通过法律约束破产相关问题,完善有关破产的法规和政策,使存款保险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共同发挥作用。最后,在监管体系方面,应建立存款保险风险的早期纠正机制,以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使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