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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是WTO司法机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查被申诉成员方的法律、法规、行政决定是否与WTO规则所负义务相符时,对这些法律、法规、行政决定所审查的程度。在WTO贸易争端案件中,许多案件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所适用的评审标准。然而理论上,WTO法律文本中并没有规定一个普遍适用于所有案件的具体评审标准。实践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针对特定案件所采取的评审标准也有所不同。本文通过回顾GATT时代的评审标准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评审标准之争、对现行的WTO体制下的评审标准进行文本和案例分析详细地探讨研究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评审标准问题。首先,本文明确具体地归纳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实际采取的评审标准。其次,本文详细分析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取该种评审标准的原因:评审标准受到国家主权、WTO目标等若干因素的影响。最后,本文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当采取的评审标准提出三点建议。WTO司法机构只有综合考虑影响评审标准的若干因素采取适当的评审标准才能更好的处理世贸争端,以保障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可稳定性和预测性。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评审标准的内涵进行界定,进而讨论了评审标准的两个极端:完全独立的评审标准和完全尊重的评审标准。最后区分了评审标准的两个基本类型:关于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评审标准。第二部分回顾GATT时代关于评审标准问题的规定和实践。GATT时代没有明文规定评审标准问题,实践中GATT时代的评审标准从一开始的比较宽松逐渐趋于严格,但专家组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有所反复。继而介绍了评审标准问题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评审标准之争。第三部分对于WTO体制下评审标准的规定进行文本分析,分别探讨了DSU第3条第2款、DSU第11条和《反倾销协定》第17条第6款。第四部分是对WTO体制下评审标准问题的案例分析。本部分选取了一个保障措施案例(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和一个反倾销案例(美国热轧钢案),通过对DSU第11条和《反倾销协定》第17.6条分别在两个案件中的适用,就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评审标准进行研究探讨。其中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是中国入世第一案,对于首次涉及中国案件的评审标准问题进行分析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美国热轧钢案中,详细的分析了DSU第11条和《反倾销协定》第17.6条之间的关系。最后对WTO体制下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实际采取的评审标准作出总结。第五部分是评审标准的法理分析。探讨了影响评审标准的若干因素并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当采取的评审标准提出三点原则性建议:适当的评审标准应该避免两个极端,应在WTO司法机构和成员方权力分配之间寻找平衡,应在当事国国家利益之间寻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