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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普及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产生了巨大的挑战。近年来,涉及虚拟财产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但由于我国法律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滞后,加之各界对现行规定存在着不同理解,导致了争议激烈。本文选取侵害虚拟财产行为为研究对象,详细探讨我国刑法在应对这一新问题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导言主要讨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网络与计算机的普及使人们的传统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财产越发凸现出其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实践中,法律规定的滞后、理论研究的缺乏导致了虚拟财产问题争议激烈。
第一章探讨了中国大陆地区侵害虚拟财产的现状与司法应对。本章归纳了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主要类型,并着重对与虚拟财产相关的重要案件进行了评析,指出司法部门对严格罪刑法定主义与扩张解释冲突的差异理解导致了司法实践的矛盾与困惑。
第二章介绍了其他法域的司法实践及其理论探索。我国台湾地区的理论探讨与立法演变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我国香港地区、韩国、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立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三章从犯罪本质的角度探讨了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简述了虚拟世界对传统刑法理论的冲击;指出我国学界研究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是法益侵害说,确定虚拟财产的法益属性是此思路的研究核心,分别有物权说、债权说与知识产权说三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指出,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并以规范违反说对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第四章是本文的结论性部分。本章首先结合司法实践的主要类型对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然后,具体提出了解决意见,详细地研究了两个不同的解决途径:扩张解释现行刑法、使财产罪能够适用;修改现行刑法、增加独立罪名。最后,对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