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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有所复苏,我国经济在调整与转型后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风险,其中金融系统性风险尤为凸显。自《2017年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第一季度报告》公开发布以来,党中央对把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定位金融重要目标,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要求。本文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出发,研究其监管套利的动机,目的和风险,《资管新规》相对应的监管措施。首先确定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由于分业监管,金融行业产生分化,银行业具有资金优势但没有足够的投资渠道,而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投资范围的优势,于是机构之间进行合作开展监管套利的业务。在手段上,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通过刚性兑付、资金池和借用通道的操作来进行规避风险。《资管新规》也主要在这三个方面进行监管。其次,在系统性风险测度方面,主流的测度方法有CoVaR法、SRISK法、SES法夏普利值、CCA法等。而CoVaR法、SRISK法、SES法夏普利值、CCA法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和资本短缺等,吸收率指标更关注市场的收益率,更适用理财产品市场。本文系统性风险指数测度结果良好,数据良好的符合了市场真实情况,在2013年“钱荒”事件和2015年股灾事件上有贴切的吻合。数据显示,吸收率在2018年4月《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有轻微的上升但随后保持稳定水平。在实证方面,本文认为《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限制操作主要有刚性兑付、资金池和多层嵌套,这些措施相对应的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即杠杆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即经营策略,和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即市场资金价格。因此本文选取吸收率作为被解释变量,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充足率为《资管新规》的替代变量,作为解释变量,隔夜SHIBOR也作为解释变量。实证结果表明,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充足率对吸收率有影响,吸收率对SHIBOR有影响。资产负债率的提高会导致吸收率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会导致吸收率的降低,吸收率的提高会导致SHIBOR的提高。《资管新规》能通过对理财产品的限制降低银行的杠杆率和让银行进行更稳健的经营管理,即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和提升了资本充足率,从而降低了系统性风险。因此《资管新规》通过影响了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充足率降低了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系统性风险。最后,本文给出了政策建议。监管部门应和市场进行有效的沟通,防止监管本身带来风险,监管部门应该解决发生风险的原因,而不只是限制有风险的行为,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建设,针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率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