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大背景下,乡镇机构改革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当前,乡镇机构改革是学界和政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利”,乡镇机构改革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农民利益。本文以“比较利益人”的人性假设为基础,将利益分析方法引入政策分析,以H省基层改革为典型案例,阐释本轮乡镇机构改革的利益主体、利益需求、利益实现方式和利益分配结果,揭示了基层改革的实质是乡村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绪论,当前H省基层改革,H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政策分析和简要结论。第一部分学界和政界就“基层政府的走向”一题展开了激烈而广泛地争论,百家争鸣之余,不忘求同存异,最终,由来自官方的权威观点统缆全局,即“建设法治型乡镇和服务型乡镇”。第二部分介绍H省X区在基层改革方面的创举,党政一肩挑的领导体制、“三办一所”的机构设置以及公共服务模式的新探索,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改革经验的出台和推广,让人由衷的钦佩改革者的锐气和魄力。第三部分实证地剖析H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政策过程,包括“机会窗”的出现,政策目标的确定,政策制定的透视,政策执行的比较和政策结果的评估等等。我们认为政府是“比较利益人”,当前的乡镇机构改革让大多数人受益。第四部分农民穷的根本原因在体制,尤其是增收长效政策的缺失,我们应该借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东风,进一步起动农民增收机制。总之,本轮乡镇机构改革以政府主导的形式,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了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