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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自古希腊以来就是哲学的重要论题之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自始自终关注着平等问题。马克思的平等观始于对资本主义狭隘自由观和平等观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所宣扬的自由和平等在逻辑上是冲突的,实质上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的自由和平等,对广大无产阶级来说意味着不自由和不平等。为此,马克思致力于揭露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伪性和局限性,力图通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自由个性的发挥,来克服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内在冲突,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解放。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伴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以诺齐克、罗尔斯为代表的西方自由主义者通过所谓的自我所有原则和差异原则对马克思主义的平等原则展开挑战并以似乎不可动摇的逻辑宣称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妨碍了自由的实现,在此背景下,如何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对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来说就成一个不能回避的重大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的坚决拥护者和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柯亨勇敢地接受了自由主义的这一挑战,力图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进行辩护。柯亨认为,自由主义的自由是建立在“自我所有原则”基础之上,因此在它那里,自由和平等之间必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自由主义者不得不通过限制平等来捍卫他们所谓的自由。柯亨指出,如果削弱自由主义的“自我所有原则”,那么,自由和平等之间的冲突就不再是一个问题,而平等顺理成章地就可以超越“自由”而成为社会的理想和追求。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辩护。当然,柯亨并不是全盘肯定马克思的平等原则,而是既有坚持又有批评。柯亨在肯定社会主义平等理想的同时,也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内在逻辑展开了剖析。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和对未来社会进行理想建构之时,实际上也借助了自由主义的“自我所有原则”,并且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预期是一种过度的乐观。本文认为,柯亨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剖析和批判在很多方面是站不住脚的,他实际上并没有超越马克思的基本观点。为此,论文试图通过展现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发展历程,揭示马克思平等观与柯亨平等观之间的本质不同,从学理上为马克思的平等观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