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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已经由温饱型社会逐步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在这转型时期,经济结构、价值观念、利益分配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突出,治安问题凸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与违法犯罪分子之间对抗程度加剧,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功不可没。但是,目前基层人民警察的权益保护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人民警察权益本应天然地受到保障,把它作为问题来研究,源于人民警察各方面权益频遭侵害的现状和相关保障措施的缺失。近些年来,暴力、非暴力袭击警察现象层出不穷,人民警察的个人权益更是得不到应有保障。传统的人权理论将警察权力作为人权对立方加以约束,强调规范行政权,忽视了人民警察自身对权益的诉求,他们的权益几乎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但人民警察权益保护是社会法制进步的必然要求。有人说警察是弱势群体,这个观点我认为值得商榷,但公安机关基层人民警察的付出与收获不相符是不争的事实。公安机关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内部有多警种、多层级,基层派出所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往往一个警察行为不端、违法违纪,就会造成社会上的强烈反响,败坏整个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因为这支队伍被赋予了太多的荣誉和期待,牺牲、奉献等理念已经深深地融进警察文化之中,作为个体的警察对自身的权益诉求往往难以启齿。笔者赞同从严治警,维护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但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完善权益是从严治警的前提。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保护别人,但是,如果连自己的权益都保障不了,谈何保护别人。警察权益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若干法定权利及内部规章赋予警察权利的集合,也包括这些法律和政策的落实情况。一方面,人民警察是社会成员中的普通公民,他们享有与所有公民同等的权益,这是人民警察权益的普遍性;另一方面,警察作为保护群众利益的执法力量,他们依法执行公务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警察权益的特殊性。警察权益的法定是国家逐步走向法治、文明、民主的一个显著标志。关注警察权益,提升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既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域外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在法律层面、行政保障、维权组织等方面都有相对完善、成熟的运作机制,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本文拟从接处警最多的派出所人民警察的视角,结合自身执法体会,将基层人民警察作为权益保护的对象。从警力的情况、非警务活动的影响、执法环境、行政措施、法律的空白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来分析基层人民警察权益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本文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探索人民警察权益保障的行政、法制、组织建构,为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提出建议。首先是理念上需要提升,传统的警营文化弘扬了牺牲和奉献的精神,回避了权益这个话题;其次是制度构建上仍须努力,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以及组织建构的不断完善才能推进人民警察权益保障体系的建构;警察的执法,民众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舆论宣传要多向民众宣传警民权益的一致性,而不是将警民关系对立起来,才能加深人民警察和民众的沟通和理解。国家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基层公安的强基固本,社会转型期需要大批的执法通才,越贴近民众的基层人民警察执法,越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安得“博士”兮下基层,栽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是我们对队伍建设的期待。我们期待人民警察权益的保障,更期待民众的权益完善。只有法制的完善,才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的生活富足和祖国的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