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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阶梯电价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分析我国电力定价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如何解决为线索展开。首先是介绍我国电力定价的现状,主要叙述了我国电力定价的决定机关,电力定价的法律依据,现行定价的程序和影响电力定价的因素。我国现行电力定价机关主要是发改委和物价局,制定电力价格的主要法律依据有《电力法》《价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由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垄断属性,并且我国电力行业所有权主要集中于国家,电力定价的程序如同虚设。电力行业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组成,规模效应大,并且各个部门利益交错,对于电力价格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因素。其次是根据我国现行的电力定价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我国电力行业定价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我国电力定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定价部门职能不清,电价定价监督缺位,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的情况。再次是我国现行的电力行业体制问题和电力定价部门复杂化了电力成本的构成,导致我国电力行业的电力成本不透明。最后是根据我国电力电价存在的缺陷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经济法要规制电力价格要从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这两方面来着手。为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当在电力行业适当的引入竞争,防止电力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总福利,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对于制定电力价格本身而言,合理的电力价格是引导电力企业向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发展的手段之一,并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为确保经济法合理有效的解决电力定价问题,真正的达到公平和有效,关键在于设计一套有效的程序来制定电力价格。对于电力价格规制的程序设计主要是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以及协调各方利益采取何种方式为出发点,电力定价程序的主体设计主要包括听证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和市场反馈与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