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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与残”审美观念滥觞于老庄,历代艺术创作中时有佳作,但因这种审美观念有悖儒家温醇雅正的审美传统,故难以得到充分发展。随着明代嘉靖之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的发展,王学崇尚狂狷精神的影响,以及易代之变,加剧了明清之际士人心态、思想的变化,使“畸与残”审美观念有了充分发展的空间。 本文立足于明清之际书、画、印艺术创作中“畸与残”的审美现象,以及书、画、印三种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艺术创作如何在“畸与残”的审美观念中相互影响,彼此借鉴,从而形成各自风格的过程。作者认为“畸与残”审美观念所特有的美感因素:震惊、怜悯、抗争,通过外在的一反常态的视觉表现力,彰显内在令人怜悯的情感因素,使欣赏者在“畸与残”的审美体验中能够感受到创作者内心涌动的抗争性,这正是艺术家人格精神的外化,由此揭示了“畸与残”审美观念在主体创作与客体欣赏中已经达成共识,成为一种独立的审美范畴。 明清之际“畸与残”审美观念相对集中、频繁的出现于多种艺术形式中,足以证明这种审美观念已经成为一时风尚,并对明清之际书、画、印艺术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