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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社会基金组织数据统计,2016年中国GDP排名第二,法国排名第六,且地位稳固,与2015年相比没有什么变化。两国之间进行经贸往来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自中法1964年建交以来,中法经贸关系发展迅猛,双边贸易额由建交前的年平均3000万美元,逐年递增,到2015年已增至505亿美元。中国是法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第八大出口&进口市场,亚洲范围内的第一大出口&进口市场。法国在欧盟成员国中位列第二名技术输出国,是与中国合作的第四大商贸合作者。中法之间已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格局,在航空航天、交通、能源、环保、农业等中国优先发展经济的领域中已经或者正在实现互利互补的合作。眺望未来,中法双方合作的基础良好,发展潜力巨大。随着中法两国在商务合作方面越来越频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其中,由于文化差异所造成的问题占了绝大多数,中法双方谈判人员往往对对方的社会文化背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仅以自己国家的文化背景为积淀,去分析、判断对方的信息,从而产生误解,在谈判或合作过程中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甚至产生冲突,归根结底是由于双方对对方的环境、文化及管理方式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知,因此,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足够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因此无法建立起互相信任、理解的协调机制。再者,在中国高含蓄的文化中许多信息的传递不是用明确的语言。所有上述这些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难以妥善解决,中法双方的合作很难顺利进行。由此可见,中法两国双方合作要想获得健康高效地发展,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或措施,在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彼此间的文化差异问题。本文将运用经典的Weiss理论,在他的十二个文化差异影响谈判的变量基础上,用Salacause所归纳的十个方面进行逐一分析比较。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从事中法谈判的商务人员进行采访,将收集上来的数据采用统计学中的均值、标准差进行分析,总结出中法谈判在这十个文化因素方面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