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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宗教是美国宗教和政治特定关系的产物,是美国宗教意识形态和政治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宗教借助宗教情感、习俗信仰表达社会理想、民族精神和政治信仰,在处理美国宗教与政治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民教育是指民主社会中培养知情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公民的教育,它强调对国家历史、政治体制的理解和认同,也强调公民意识和公民技能的培养。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美国公民宗教和公民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为历史背景,探析美国公民宗教的内涵及其在公民教育中的作用。本文系统地追溯了公民宗教概念的源起,将其置于美国历史中分析它的发展及当代内涵。美国自建国以来,尽管经历了多次社会和经济危机,但公民教育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梳理公民宗教与公民教育历史的基础上,文章通过对公民教育目标、内容和载体方法的分析,探讨了公民宗教与公民教育的关系,特别是公民宗教在公民教育中的作用。文章的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介绍了“公民宗教”概念自提出开始,在美国传播和发展的历史,详细地追溯了公民宗教这一概念被学者提出,直至被人们所熟知的过程。第二章首先从宗教与政治两个维度,分析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公民宗教在美国产生的条件,及其发展历程中经历的三次考验,并指出公民宗教是在宗教需要借助政治力量扩大其影响力,政府也需要借助宗教力量来宣传其政治理念与价值观的条件下,以传播媒介机构化为组织基础自发地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章从政治、宗教、社会和文化四个角度阐述了美国公民宗教的内涵,并指出美国公民宗教是宗教性和政治性、形式性和边缘性、目的性和手段性的统一,具有超宗派性特点。第四章简要梳理了美国公民教育的历史进程,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培养目标,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载体。第五章则通过选取美国政府的法律文件规定、《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课程与美国总统就职演说和政治生活中的宗教利益集团对公民宗教与公民教育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进行了相关性分析,揭示了公民宗教在公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