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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日渐丰富,除传统的个人和国家外,跨国公司日益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由于跨国公司的本质属性是在全球范围内取得利润最大化,必然与东道国、母国的经济、法律、政治等社会利益发生冲突,加之当地法律制度不健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等因素,跨国公司往往是以侵犯雇佣员工人权、破坏当地环境、阻碍经济自由发展、逃避税收等对社会发展整体利益的牺牲来实现资本收益的最大化。从上个世纪开始,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可谓劣迹斑斑,人们必须正视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本文从跨国公司的角度出发,论证强调社会责任是解决全球化过程中跨国公司产生的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并就在国际法律层面构建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制度提出建议,着力展示国际法律制度因应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要求进行制度调整,并指出制度构建中面临的新课题。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是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法律规制的背景。在这一章里,主要探讨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提出与跨国公司的负面影响;欧美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内立法;国际经济法立法一体化趋势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以及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法律规制的动力。第二章重点分析了现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法律规制。首先探讨了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欧盟在间接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国际立法努力;其次,阐述了联合国、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以及国际金融公司在直接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国际立法尝试;再次,介绍了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方面所制定的一些社会标准;最后,作者对现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规范做了一个总体评价,指出了现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规范的特征,并且分析了制定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法律制度之所以困难的深层次原因。第三章展望了制定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法律制度的前景。作者认为,在目前无法根本改变国际经济立法供给不足现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新型的立法方式,适度加强目前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国际规范领域软法的“硬度”,并与全球治理模式下的多层次规范体系配合,达到较为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