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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是当今社会基于人的发展而存在的重要社会关系,医患问题是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从民法角度来认识、分析和解决复杂的矛盾,作者认为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应该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所谓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人权范畴内的一项公民权利,它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利害相关人依法所享有的,要求医方向本方公开与自身诊疗相关的信息、在不违法范围内自由获取这些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诊疗措施、方案自主做出意思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和保障是患者获取与有关信息并进行行为判断、抉择的必备前提,更是患者获取最有利于自身疾病康复和利益维护的基础。本文作者通过国内外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比较分析、法学理论与医学实践的结合,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基本概念与属性、发展演变、形成过程、国内外立法现状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作者认为,法律文化渊源与基础的不同、法理上对知情权范畴的研究不系统、认可度不够及人的发展与信息不对称性的冲突是当前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本文还研究了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涉及的主要问题,其中,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核心前提是医师告知义务的有效履行,剖析了医师告知义务的基本内容、主体范围和实现形式,并对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必要的研究分析,例举了当前医疗实践中存在的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常见类型。针对问题和原因,本文提出了解决患者知情同意权问题的建议。首先,在法理上对知情权理论系统性的研究及宪政意义上将知情权上升为人的一项宪法权利,这是解决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地位的必要条件;其次,结合医疗实践,作者认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建设诚信医患关系是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益和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最后,为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应对患者知情同意权做出一定的限制,即在一定条件下,适当免除医师的告知义务,主要目的是出于对患者善意保护,避免患者受到不应有的权益损害,更好地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形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