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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黑龙江省地下能源储备结构以煤炭为主的布局并未改变,煤炭仍然占据着一次能源生产消费构成的70%以上,并且在未来20年内仍是最主要的供给和需求能源。煤炭资源型城市拥有丰富的煤炭产量和储藏量,然而他们在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同时,由于资源型城市生命周期的局限性,资源型城市不可避免出现因资源枯竭而带来的经济衰退现象,再加上资源粗放管理和使用浪费现象,更加加速了这一经济衰退过程的到来。在国务院发布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指导下,2008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基于东部地区的煤炭资源及煤化工产业现状,制定了《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促进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支持政策》,以煤电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配套协调,煤电资源综合利用的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自此拉开了序幕,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翻开崭新的一页。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作为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在煤电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服务职能提升、环境保护方面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原有的单一融资渠道难以满足煤电化基地建资金需求,再加上市场失灵的局限性,市场资金供求不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使政府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资金缺乏,这需要政府介入其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信用优势和宏观调控职能,通过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及金融借贷等财政投融资手段,拓宽财政投融资渠道解决煤电化基地建设资金需求难题,这也为本课题的研究指明了方向。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课题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公私合营融资理论、资产证券化理论及现代融资结构理论等相关理论,通过调查分析法和定量定性分析法,对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煤电化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财政投融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财政投资融资渠道较窄、筹资过度依赖龙兴集团与龙煤集团等融资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的自身省情特点,提出了通过设立煤电化产业基金,积极采取BOT、TOT、PPP等项目融资模式与直接融资方式,设立黑龙江社能源资源融资平台等措施,来促进煤电化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