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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六大确定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运用法律规制企业信用,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措施。《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一文的写作意图在于通过对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的原理、问题、现实要求和实践运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并结合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地区)信用立法的先进经验与具体做法,统领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信用规制法律系统的框架。鉴于我国目前的企业信用体系,无论在静态制度还是动态运行机制上,均处于大面积的真空状态,而且法学界对此未予足够重视,在研究层面上尚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因此,《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以全新的视角关注企业信用,将经济法的理念和系统科学的方法运用到企业信用规制研究中,提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守信获益失信受损等原则,并建立企业信用规制法律系统,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探索意义。《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一文约 13 万字,基本涵盖了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系统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正文共分为七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 导论。简要介绍了信用与企业信用的一般原理;分析了企业信用与市场经济秩序的相互关系以及我国企业信用法律法规建设的现状;提出在研究企业信用中运用经济法的理念和系统科学的方法,并选择市场规制的路径。第二章 我国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系统的构建。在分析我国面临信用危机的基础上,阐述了建立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系统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出建立企业信用规制法律系统的五项原则;勾勒出企业信用规制法律系统的基本框架,即:①企业信用征信法律系统、②企业信用评估法律系统、③企业信用担保法律系统、④企业信用监管法律系统、⑤企业失信惩罚法律系统。这五个系统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本文第三章至第七章是核心部分,分别对上述五个系统加以探讨。第三章 企业信用征信法律系统。通过对信用、信用信息与征信法律关系的分析,说明征信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以及建立我国征信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对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征信管理机制的设置和征信基本法律制度的设立提出了思考意见。第四章 企业信用评估法律系统。通过对我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现状及其弊 1<WP=5>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研究端的分析,阐述了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法律系统的意义;在分析、借鉴美国信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企业信用评估系统建立的初步思路,并提出了建立信用等级社会化的具体制度。第五章 企业信用担保法律系统。介绍了企业信用担保的相关理论,通过比较分析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信用担保制度以及我国中小企业担保试点的实践模式,说明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优势和重要作用,提出了大力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的立法思路。第六章 企业信用监管法律系统。在阐述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法律系统意义的基础上,强调了政府在企业信用监管法律系统的作用,并提出了严格主体资格准入制度、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退出市场制度等企业信用监管法律系统的制度建议。第七章 企业失信惩罚法律系统。系统介绍了失信惩罚机制的原理以及企业失信惩罚制度的构成,指出企业失信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较之于一般法律责任的特点,并强调法律责任与诉讼制度相结合。由于经济法注重的是社会整体利益,故企业信用的规制有赖于来自各方的有效合力,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达到预期的秩序目标。这种合力的内容,既包括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包括信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等各种社会力量的配合作用,这就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以及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监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能,使企业信用规制系统形成综合的、全方位的、动态的整体格局。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发达国家用上百年的时间才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企业信用体系。我国在市场经济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企业信用建设必须采取跨越式发展思路。强化政府在企业信用建设中的规划、协调、监管和服务作用,在较短时间以较低成本,推进企业信用法律规制系统的建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