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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中国房价持续快速上涨,房价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十年间,政府几乎年年都出台与房价相关的调控政策,但却总是陷入越调越高的尴尬局面。面对严竣复杂的调控形势,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利用“物业税”这一税收手段调控商品房房价,2011年从物业税过渡到房产税这一概念。2011年1月正式在重庆、上海两地试点对个人住房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终于从理论走向现实。但两地的试点工作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效。从政府近三年的表态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来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已只是时间问题。本文试图以韶关市区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开征的优势、劣势、条件、障碍及模拟开征后对房价、市场、政府各方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据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及建议,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本文的研究框架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提出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拟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界定个人住房房产税概念并分析我国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现状;第三部分对韶关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前提条件进行分析;第四部分重点对韶关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及需要克服的障碍等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第五部分对韶关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居民税收负担、政府、房地产市场等三个方面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第六部分对韶关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第七部分对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为个人住宅开征房产税决策提供依据。最后得出结论: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推进,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已只是时间问题。根据本文的分析,韶关市已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但因其征收成本高、税收收入低、居民税负沉重、征税缺乏民意基础等,使得个人住房房产税不能马上开征。所以,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要从长计议,今后重点要在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前提下对房产税的税率设计、税收减免、税基评估、税收征管等方面通过房地产税法的具体条款加以落实、使其在税制设计上尽量符合实际;并扎实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