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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结事不了”、老上访户“缠访”、“闹访”,这严重困扰着政府的工作秩序与社会的稳定和谐。描述老上访户的权利现状、分析造就这种局面的深层次原因,才能为理论界提供真实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为实践部门在根本上解决信访实践中的难题提供可资分析的样本。信访是公民的权利表达,以现实权利为最终归宿的“权利实现问题”是权利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权利现象的社会价值及其意义的体现。本文以“信访中的权利表达及其实现”这一微观视角对公民的权利实现问题进行思考,考察社会的权利文化,为公权力如何应对转型时期的权利意识转变与权利实践的多样化提供启示。一位普通的中国农民由于乡邻的违章建筑而利益受损,在寻求权利救济的过程中被公权力压制,从而走上举报之路。面临法律适用的难题,在信访机制运作的权力逻辑支配下,相关部门以自身利益为取向,采用“强者的弱武器”消极对待公民的权利表达,使得信访人陷入困境。以媒体为代表的舆论力量的介入打破了这种僵局,信访人最初的权利诉求得以满足。但是,“迟到多年”的正常权利实现对信访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努力要重拾失落的人生观与伦理情感。这种权利观念的膨胀逐渐超出了公权力的理性限度,衍生出难以调和的冲突。出于政治绩效考核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其当上了村委会主任,上访户暂时息访罢诉。但信访人却不能顺利转换身份,仍然以“信访逻辑”进行村治,仍然行进在信访的路上。特别当他在政治上失势时,信访活动也就变本加厉了。从这起信访案件的考察情况来看,权利的实现是一个社会交往的过程,个体权利的实现必须依靠相对方从观念上认可其权利、行为上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我国公民权利实现过程中,社会仍然缺少这种共识,以基层政权为代表的公权力对权利的尊重与保护缺少稳定性和统一性,对部门利益的维护远远超越了对公民权利的真正关怀。所以在信访过程中就让每一个人去确认自己的什么权利不应受到政府侵害,并在受到侵害时与政治组织交涉,从而付出了太高的交易成本,形成了“老上访户”现象。当代中国公民权利实现的道路还很漫长并充满了艰难,应该开始对“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进行思考,通过实践摸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利制度,并用于具体的权利实践,呼唤一个开始思考和追究我们自己的根本生活状态之正当性的时代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