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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作为我国整体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不仅关系着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更关系着整个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理论上,对社会保障和区域经济的研究都可谓源远流长,但对农村社会保障区域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却都比较缺乏;在实践中,我国社会保障又面临着双重不平衡发展,一是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二是各区域之间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在各个区域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战略,促进协调发展,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社会保障学理论和区域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并与国外的模式进行比较,从中得出建设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有益启示;接着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经济条件进行比较,又以江苏、湖北、重庆分别代表东、中、西部地区,对其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估并互相比较,得出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梯度差异性以及存在着覆盖率较低、保障绝对水平偏低和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最后,从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协调各区域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其中,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建立和完善,又是从法律权威、政府职责、资金筹措和城乡统筹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增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权威和制度刚性、强化政府在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职责、加强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加快城乡一体化保障体系的建立;而对于协调各区域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本文是针对东、中、西部地区各自的发展条件以及现有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提出了具有差异性的发展战略:完善和优化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中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建立和健全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自身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各个区域农村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从而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得到快速提高和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