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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摹仿是贯穿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核心概念,体系的开始他就把艺术的本质明确的归于摹仿,围绕这个总题目而展开后面的结合悲剧作品的论述。亚里士多德思考艺术摹仿的起点在于,柏拉图先验的理念论的错误,把摹仿当作对理念的再次摹仿来思考。其根本问题就在于说明事物存在的第一哲学的定位,所以就有必要追寻柏拉图从理念论出发的摹仿观,寻求亚里士多德对其进行了怎样的重新思考与纠正。当然,关于摹仿的看法与早期希腊人固有的观念也密不可分,这就要求从古希腊一开始的摹仿观来进行历史的阐释。因此,思考《诗学》中的艺术摹仿思想,就有必要分摹仿观的历史考察、对柏拉图的纠正及发展和对艺术作品的阐释意义这三个部分来探讨。
艺术摹仿是对一种可能性的追寻,即根据可然性或必然性而进行的摹仿,这也是审美的核心所在。戏剧作品向我们展开的就是人在世的本然、必然和可然。所以,结合当时的戏剧作品对艺术摹仿进行阐释,是艺术理论走向审美必不可缺的部分。况且,在古希腊,对“摹仿”的认识始终是与戏剧相关的。艺术摹仿理论在对当时戏剧作品的阐释意义如何,这就包含相互印证与互相冲突两个方面,因为任何理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地阐释具体的作品。作为理性化的艺术摹仿理论遇到非理性化的艺术作品,必然会出现相互冲突之处,当然,作品反过来也会影响人的认识,佐佑理论的发展,这就涉及到审美的效果。从亚里士多德摹仿理论为读者设定的作品阐释原则出发,来分析悲剧作品带给人的审美效果,也是有必要论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