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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从分析投融资主体结构变迁入手,将理性进化假设和博弈论方法引入理论框架,按照市场现象、主体行为、市场反应等三方面的说明顺序,解释并分析了1993-2004年间我国再融资市场的波动过程。
该文针对投融资主体间的矛盾根源和矛盾的表现形式,探讨了再融资中的投融资行为为什么会发生,以及为什么会产生市场弊病,力求在整个市场的宽视角下,把这一市场十余年“生命”历程整体纳入研究视野。
在论文的主要内容中,该文将再融资市场根本矛盾的起源确定为股权分置,并把股权结构问题与投融资主体行为挂钩,最终找到并解决了三个需要说明的问题:融资者过度融资的原因、投资者如何学习和市场主体的利益交换如何完成,并将这三个问题作为解释整个市场波动特征的关键点。研究思路上,经过对再融资市场中投融资主体行为的现象描述后,采用福利分析方法得到针对投融资主体利益的评价,根据不同再融资工具主体利益权衡的结果来区分行为是否理性。论文在说明主体行为互动时,采用了博弈论方法来刻画主体学习过程和市场均衡。在文章结尾,针对两类政策建议方案,该文提出了解决再融资市场问题的思路。
文章的主要结论有:
1.再融资市场从顺利启动到发生波动、甚至陷入停滞,根本矛盾在于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在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下,融资者具有先天利益优势,而持续、成功地进行再融资则能够放大已有的收益水平,因此上市公司始终存在再融资冲动。在进行再融资的过程中,由市场本质决定了公司又具有一贯理性,为国企改革而设立的市场不仅融资功能被重点强调,且实际上存在着管理者、融资者之间的隐性契约。
2.投资者结构在过去十余年中经过了巨大变化。从早期占据主导地位的个人大户,到90年代中期能够影响市场态度的券商,再到后期主导市场心态的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投资者主体资金量的不断增大是区分其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由于投资者资金量增大的同时不仅带来了更强的学习能力,而且会要求不同于以往的收益水平和收益方式,因此投资者对待发出融资要约的上市公司和具体再融资工具的态度也在不断进行演化。
3.在初始的再融资市场博弈中,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但是随着资金量增大,学习能力的提升,对再融资工具本质的理解力和对公司的谈判力也在增强;厂商为了融资成功,也逐渐向投资者进行利益倾斜。正是投融资主体间的相互观察、学习和行为调整形成了中国再融资市场独特的波动现象。
4.针对再融资市场的政策设计,应充分考虑股本结构特征,不应统一按照一种调整模式进行推广,但最后落脚点都应放在解决股权结构方面。在股权分置的解决进程中,企业自生融资能力培育、投资者保护与监管、市场规制创新等属于配套措施,不可偏废,但应有主有次,分清因果。